6月13日,高港法院组织力量,对某化工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强制评估拍卖,启动资产处置程序。
2011年,该化工公司向银行借款550万元,由某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担保,借款到期,却未能足额偿还本息。担保公司按约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,代偿借款535万元。2012年9月,该担保公司以追偿权为由诉至高港法院,要求被化工公司承担偿还责任。后经法院审理,依法判决化工公司偿还担保公司已代偿借款535万元,并承担违约金55万元及逾期利息;担保公司对化工公司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化工公司负责人,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,但其均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履行。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执行法官经充分调查,考虑到该公司已经实际停产歇业多年,遂决定对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强制评估拍卖。
烈日下,法院干警和评估公司人员20余人一起前往该化工公司对其厂房及设备进行强制评估,开锁、进门、清点、登记、贴封条,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摄像、拍照。
下一步,待评估报告出具后,高港法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,对该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公开拍卖。